毛泽东军事思想十大军事原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毛泽东兵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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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,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。

二、先取小城市、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,后取大城市。

三、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,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。

四、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(两倍、三倍、四倍、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),四面包围敌人,力求全歼,不使漏网。在特殊情况下,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,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,求达歼灭其一部、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,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。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、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。

五、不打无准备之仗,不打无把握之仗,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,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。

六、发扬勇敢战斗、不怕牺牲、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(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)的作风。

七、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。同时,注重阵地攻击战术,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。

八、在攻城问题上,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,坚决夺取之。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,相机夺取之。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,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。

九、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,补充自己。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,主要在前线。

十、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,休息和整训部队。休整的时间,一般地不要过长,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。

    毛泽东1947年12月发表这十条军事原则的时候,国共“争雄”刚好进行了一年半。 这年8月,也就是军事原则发表的前四个月,毛泽东致电陈毅、粟裕,热情洋溢地褒奖华东野战军:“在第一年作战中,已表现自己为全国各区战绩最大的军队。” 这的确是一支战功卓著,傲视群雄的方面军。 从内战爆发伊始到这时,在粟裕的战役指挥下,华东野战军相继取得苏中、宿北、鲁南、莱芜、孟良崮等大捷,一共吃掉蒋介石的看家老本四十三万四千余人,占解放军全军一百一十二万人歼敌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九。 就在这一年,中共军队上下同心,浴血作战,进行较大规模的战役即有四十二次,其中歼灭国军两万人以上的战役达十一次,粟裕指挥了六次,占百分之五十四点五;歼灭国军三万人以上的战役达八次,粟裕指挥了四次,占百分之五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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